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旅外兴宁同乡会、校友会:
为了更好地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地掌握我市人才资源状况,更充分发挥兴宁籍各类人才的作用,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市领导同意,决定依托市信息网络中心,建立兴宁市人才信息库,向社会提供人才信息咨询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录入人才信息库范围条件:
凡籍贯或户籍在兴宁,以及在兴宁出生长大,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入选人才信息库为成员:
①两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②国家级、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具有博士学位学者;
⑤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⑥知名企业家;
⑦具有某种突出专业特长。
2、 信息首次采集与报送:
信息的首次采集,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兴宁市人才信息采集表》,经科技局审核,采用信息采集软件录入,并对入库人才信息进行分设,详细信息实行授权管理。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进入人才库的人员信息变动,请有关单位和入库成员个人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及时更新;对符合入库条件的,要及时推荐入库,保证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出入库渠道畅通。各单位收集的信息资料可直接报送或传真和发电子邮件至兴宁市信息网络中心。地址:兴宁市环城南路39号科兴大厦二楼市信息网络中心,联系人:黄任文、邓珊红,联系电话:0753-3269836、3269295,传真:0753—3269019,E-mail:xnkj@xingning.gd.cn。
3、各有关单位应从爱护人才、尊重人才的角度重视信息库的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附:兴宁市人才信息采集表(可自行复印或从http://www.xingning.gov.cn下载)。
点击下载:
兴宁市人才信息采集表.doc
中共兴宁市委员会办公室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