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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兴宁市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教师
优质课决赛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直属小学:
根据兴教[2008]15号《关于开展兴宁市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教师优质课比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四月下旬将举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教师优质课决赛。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数学,4月22、23日;语文,4月24、25日;英语,4月29、30日。
二、比赛地点:数学,市二小;语文,市一小;英语,实验学校。
三、比赛对象:各科片内复赛出线选手,共36位教师。
四、比赛形式与要求:
1、比赛采取借班上课的形式,时间为一节课(40分钟)。
2、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前一天(即数学科为4月21日,语文科为4月23日,英语科为4月28日)上午9:30到相应学科比赛地点集中进行抽签,并于本人比赛前一天下午与学生见面(一节课)和熟悉教学设备。
3、请各参赛选手印制好120份教案,在课前发给评委与听课教师。
4、因比赛地点场室所限,请各镇所派听课教师每科最多不超过3人,并于上午8点、下午2:10进场完毕。
5、请各承办学校在赛前做好教学设备检查及相关准备工作。
6、请各片将各科复赛名单最迟在4月15日(星期二)前报教研室。
7、本活动未尽事宜,请与教研室小学组联系。
兴宁市教育局教研室
200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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