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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市检察院举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大会,市五套班子领导陈钢麟、张小奎、罗颖安、彭旺贤、曾伟浩和兴宁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的历任检察长、人民监督员以及检察院干警共80多人参加了纪念大会。 市检察院负责人在会上回顾了兴宁检察事业30年的风雨历程,兴宁检察院自1978年7月2日恢复设置并挂牌办公,历经30载春秋,在历届领导班子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检察业务健康稳步发展,取得了辉煌的工作业绩,先后获得“全国刑事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广东省检察机关“五好检察院”等多项荣誉。30年来,兴宁检察院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素质不断提高,队伍管理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检察业务全面发展,一是有力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30年来共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094件6688人,审查决定起诉案件4572件6481人,二是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成绩显著,30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02件539人,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30年来依法追捕44人,追诉16人,提请抗诉案件16件。 市委副书记陈钢麟在会上作了讲话,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市检察院举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大会表示祝贺,并对检察干警致以亲切的问候,希望检察院提高服务大局意识,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执法作风、工作作风,继往开来、上下一心,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兴宁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作贡献。(晓明 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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