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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如此“同乡” 诈骗又盗窃 楼主: 东圣仔 注册时间:200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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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某隐瞒已经退役的事实,以“借”为名骗取老乡的财物,同时把偷盗黑手伸向同乡士兵。近日,董某被兴宁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董某曾在兴宁某部服役,于2007年12月退役回乡,在家停留了几天后,又返回原服役部队所在地。2008年2月至4月间,董某称其仍在部队服役,以外出购物钱不够、借用摩托车外出办事、借用手机等名义,先后5次骗得其在部队服役时认识的当地4个老乡及1名战友的现金50元、手机1部及摩托车3辆,摩托车和手机出卖得款1060元,所得款项用于吃喝花光。此外,董某在2007年12月、2008年1月间进入部队营区士兵宿舍,利用凌晨同乡士兵熟睡之机,盗窃作案2次,盗得现金70元、手机2部、银行卡1张、军人证1张。今年4月,董某被兴宁公安机关抓获。经核定,董某诈骗钱物价值3650元,盗窃钱物价值3832元。

    兴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公民财物、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分别构成诈骗罪和盗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钟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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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是我家,美化靠大家!
  [东圣仔]发表于:2008-9-17 12:23:41 [收藏] [回复] [推荐给好友]
网友:阿妙  注册时间 : 2008年5月6日 权限:家人  性别:  等级:幼苗  金币:29  积分:270  发帖数:358 2返回顶端
当过兵也做这样的事!
  [阿妙]发表于:2008-9-17 15:19:39 [编辑] [删除] [引用]  
网友:飘11零  注册时间 : 2007年12月30日 权限:家人  性别:  等级:种子  金币:10  积分:17  发帖数:60 3返回顶端
还当兵的,真是浪费国家粮食
  [飘11零]发表于:2008-9-18 9:44:53 [编辑] [删除] [引用]  
网友:zhong1984  注册时间 : 2008年6月14日 权限:家人  性别:  等级:幼苗  金币:30  积分:360  发帖数:387 4返回顶端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什么好奇怪的
  [zhong1984]发表于:2008-9-19 10:10:12 [编辑] [删除]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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